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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召开关于进一步深化广西电力体制改革的贯宣会

撰稿时间:2018-04-17 09:54
 

329日上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召开关于进一步深化广西电力体制改革贯宣工作的专题视频会,会议主会场设在自治区发改委视频会议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费志荣出席会议。柳州市分会场设在市发改委510会议室,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可、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明在柳州市分会场出席会议,市级相关部门及企业参加会议。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物价局牵头起草了进一步深化广西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措施。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起草了广西工业园区和现代服务业电力市场交易以及广西水电与火(核)电发电权交易两个配套方案,总体形成进一步深化广西电力体制改革“1+2”方案。在此次会议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自治区工信委重点对进一步深化广西电力体制改革“1+2”方案进行解读说明。

   此次出台的文件将较大幅度降低企业和居民用电成本,重要的调整有:一是自治区级及以上的工业园区内10千伏大工业电力用户、38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的电力用户实现到户电度电价0.54/千瓦时;二是大数据中心实现到户电度电价0.349/千瓦时;三是落实国家推进工商同价措施,一般工商业用电平均降低10%,实现一般工商业与大工业同价;四是农产品冷链物流、蓄热式电锅炉和蓄冷空调等节能设备低谷用电按照目录电度电价的50%执行;五是优化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用电价格;六是按需量计费的大工业电力用户,按照实际需量收取基本电费,同时进一步降低高可靠供电费用;七是进一步降低居民用电成本,进一步研究提高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量分档标准。对符合条件参加用电促销政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本年度用电量超出4500千瓦时的部分,加价标准由0.30/千瓦时下调为0.10/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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